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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張小月日前呼籲,中國大陸應以更開放方式,持續開放溝通交流及協商大門;在此同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攸關陸配權益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修正草案,卻初步決定領證年限不變,資格反而更加嚴苛。兩相對照,非但顯示民進黨政府對陸配的歧視,更證明一向標榜人權的民進黨,其實並不重視人權。 針對大陸國台辦日前首度明確表示,兩岸事務主管機關聯繫溝通機制已陷入停擺,張小月表示,陸委會持續加強努力,累積善意;她並強調,過去二十年來,兩岸交流協商的成果構成了雙方互動往來的重要歷程,兩岸均有責任繼續維護珍惜此一和平穩定發展現狀。 張小月的談話當然有其道理,在兩岸關係陷於「冷對抗」之際,台灣確實需要以善意與誠意來化解大陸的疑慮,但誠意與善意不是口號就能展現,而是要以具體的行動來證明。放寬對大陸的限制,無論是陸資、陸生或陸配,自然就是政府當前最好著墨之處。 截至今年四月止,台灣的陸配人數有三三一八九九人,高達所有境外配偶人數的三分之二,這麼多的台灣新住民,自然是政府應該重視與照顧的對象,然而陸配卻長期受到歧視待遇。 根據監委在二O一O年四月的調查報告,政府對於陸配在台長期居留設有配額,但對外籍配偶則沒有配額限制,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的規定;而且陸配也不像外配可因合法居留而享有請願與集會遊權利。在馬英九政府的努力下,這些歧視條款多半都已修正,但仍有部份規定,在民進黨的強力杯葛下,仍然未能改善,其中陸配取得身分證的年限,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以往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是八年,二OO九年修法後改為六年,二O一二年,陳?擔任行政院長時,即計畫將六年縮減為四年,使兩萬名已在等待身分證的陸配受惠,但在民進黨的強烈反對下,最後不了了之;兩周前,藍營立委在內政委員會再度提出「六改四」條款,民進黨立委又以不符議事規則為由重新再審,並藉人數優勢,通過其修正動議版本,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仍維持六年,但需比照外配歸化規定,屆時將由內政部舉辦國民權利義務常識考試。 平心而論,增加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測驗,雖較以往嚴苛,但陸配既與外配同樣適用,也不能說沒有道理。不過,外配只要四年就可取得身分證,而陸配卻要六年,顯然把陸配當成新住民的次等公民,這種歧視待遇,非但對陸配不公平,更有違國際人權公約及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規定。 按照民進黨立委的說法,不讓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縮短,是因為「基本上有很多國安的問題,需要更嚴格的管控」;而且「兩岸假結婚的案例還是層出不窮。」 顯而易見,民進黨根本就是把陸配視為「敵國人民」,否則何來國安問題?又何需嚴格管控?另外,認定兩岸假結婚的案例很多,不啻把陸配結婚的動機污名化,對陸配無異侮辱,試想如此看待陸配,怎麼會是善意? 總之,我們認為新住民無論陸配或外配,都該一視同仁,公平對待,蔡英文總統既希望兩岸能進行善意的溝通,何不把縮短陸取得身分證時間做為一個起點? 【中央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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